教练员应当遵守下列培训规范: (一)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规范培训,规范使用培训设施、设备,按照规定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 (二)不得为不属于受聘机构招收的人员提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教练经营服务; (三)从事培训活动时,应当随身携带《教练员证》; (四)不得转让、出租、出借或者涂改、伪造《教练员证》; (五)进行驾驶操作培训时,教练员应当随车教练,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法律规范; (六)不得在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定的教练场和公安部门指定的训练道路从事教练; (七)文明施教,尊重学员,不得有侮辱、打骂学员等行为; (八)不得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向学员谋取其他利益; (九)不得酒后教练; (十)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停止培训活动,并采取相应消除措施.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76号令第26条. |